(1)公务卡具有一定的透支额度和透支免息期。公务卡以教职工个人名义申请开立,教职工个人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(2)公务卡一般有20―50天的免息期,持卡人需在发卡银行规定的还款期限内归还公务卡的消费款项,由于个人不及时还款造成的罚处、滞纳金费用均由持卡人承担。
(3)持卡人因未及时归还消费款项所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,将记录到金融系统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中。